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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 盟 条 件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5-10-29 12:32:5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加 盟 条 件



1、有合法的文具用品销售资格;
2、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,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
3、具备运作资金人民币2万元以上;
4、具备文具用品销售及管理经验;
5、
能服从公司及区域代理的管理;
6、
能维护公司的终端形象及产品形象;
7、
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体系;
8、
能配合公司完成各种促销活动及产品售前、售中、售后的服务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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